逝者为尊,生者为大,支持武汉肺炎遗体焚化

坚决不能重蹈东北鼠疫覆辙。

28号,武汉民政局方面宣布对死于肺炎疫情患者遗体免收火化费。

“自1月26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逝者遗体火化免收费用。同时,为加强运力,已争取市指挥部、省民政厅支援,调配了一批殡仪车辆、人员以及防护装具。充实到殡仪馆,提高了遗体接运和服务保障能力。”

29日,人民日报公众号刊发了《武汉市民曝光花1.2万运送和火化遗体,官方处理来了!》。直指高价焚化费用。

这一方面揭示了当前武汉面临的诸多问题急需解决,另一方面也能看出对于疫情的重视程度。毕竟此次疫情,是按甲类传染病来处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

本次肺炎按照甲类处理,也就是遵从尸体尽快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规定深埋。

为什么要如此大费周折?因为尸体也是传播源。从之前报道看,华南海鲜市场环境中能分离出病毒,那么死者身体表面乃至衣物上必然存在病毒。既然病人飞沫能传播,那么死者口腔、鼻孔等对外开放器官也可能传播。此外对于病毒在体外多久能自然死亡,我并未找到相关资料。作为一种已知具有潜在风险的传染病,我们不能重复前期武汉方面发布“不存在人传人”的错误。在没有明确是否传染时,视为能传染才是最安全的思路。在法律上疑罪从无,在传染病方面的应该做到“疑传染从有”,才是一种可行策略。

在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尸体传播疾病事件。甚至有大伤亡后,必有大瘟疫的说法。古人对清理战场尸体也多以焚烧或者深埋处理,避免活人受到影响。

在清末东北鼠疫初期,多为土葬甚至无人埋葬。民众一方面惧怕鼠疫死者传染,二是因为当时崇尚整体入棺土葬。疫情初期大量尸体暴尸荒野或者浅层埋葬,导致存在大量的尸传人风险。可能很多人对于浅层埋葬不理解,觉得埋了就可以。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浅层埋葬后病原菌可能破土而生。在建国后大力推行火化也曾遭受民众反抗,到了那几年自然灾害时,老百姓都吃不饱自然也无暇顾及家中犬只,甚至杀犬以供养人。某地新土葬的尸体被野狗破棺拉出撕咬,惨烈之状让民众立刻接受了焚化的理念。即使土葬也可能另生事端,只有焚化才是最安全有效的保障。

在伍连德博士负责鼠疫工作,提议焚化尸体遭到民众各界拒绝后,当时的东三省总督锡良审时度势,一不举行吉尼斯万家宴,二不看艺人带病表演,三不向民众发放门票搞冰雪旅游。反而不断上奏朝廷,建议焚化尸体控制疫情。最终获得摄政王载沣支持,奉旨焚尸。

不仅如此,在传染病实施细则中,也明确了第五十五条“因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农村、边远地区,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或者当地卫生防疫机构负责消毒后,可选远离居民点500米以外、远离饮用水源50米以外的地方,将尸体在距地面两米以下深埋。

当然,武汉作为大城市,深埋不现实,所以焚化至关重要。而患者尸体的前期处理也是非常关键。根据咨询武汉某一线医院医生,“病人死亡后,对尸体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撒尸体,用含氯消毒剂棉球或纱布填塞病人的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再用密封防渗漏双层尸体袋包裹,放一次性棺材。并立即送至指定地点进行火化。”

这就会用到大量的消毒剂、防护用品,及专业培训来保证整个流程不出现泄露、污染。患病遗体不同于其他遗体,无法同等看待处理。焚化部门前期的推诿、不作为,也可能是因为防护措施或者其他物资不充足的原因。毕竟我们容易先入为主的把医院作为重点单位来看待,后事处理容易被忽视。但遗体处理不仅关乎民众情感,还关乎传染病疫情控制。

逝者为尊,生者为大。及时妥善焚化逝者遗体,避免东北鼠疫事件再现,兹事同样重大。

2024-11-06 09:44 点击量: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