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深化殡葬改革 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
对比2021年的《丽水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此次出台的新《办法》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减免对象范围更广
对比2021年出台的《丽水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之前政策仅针对3个方面7类对象,分别是:丽水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驻丽部队现役军人;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的员工);市域内户籍不明对象(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无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救助对象;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娩出胎体)。而新的政策,将前2个方面的减免对象扩大到“浙江省户籍居民”和“非浙江省户籍对象”。
减免服务项目更多
新出台的政策有2大类共15个小项实行费用减免。在之前政策规定的4项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的基础上,增加了11项服务项目,分别是:骨灰盒免费(限殡仪服务机构内“惠民专柜”价值300元骨灰盒),遗体告别或守灵减免(二选一,最高减免300元),指定区域内提供的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和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免费,指定公墓生态安葬纪念碑上刻逝者姓名免费,灵车挂黑纱球免费,骨灰处理免费,“孝心袋”1只免费,守灵贡饭免费,清明节殡仪服务机构内、指定公墓集中代祭扫服务免费,清明节殡仪服务机构安排小型祭奠仪式免费,清明节市区指定公墓免费提供鲜花换“纸钱”等;扩大了1个项目的适用范围,即骨灰盒免费对象由褒奖和优抚对象、特殊困难群体2类扩大到文件规定的所有免费对象。
上述项目中,骨灰盒免费、遗体告别或守灵减免为全市统一减免项目;“指定区域内提供的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和海葬、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免费”均按各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文件执行;其他项目均为市本级自定项目,所减免费用由市殡仪服务机构承担。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其他服务项目的减免政策。
明确费用减免程序
减免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由负责遗体火化的殡仪服务机构在结账收费时直接予以减免。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外死亡火化的,逝者直系亲属(或经办人)凭逝者身份证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尸体处理同意书)、殡仪服务机构正式发票等资料到其户籍所在地殡仪服务机构办理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手续。
新《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丽水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抓手,还是推进民生优享的社会发展新局面的具体实践。首先,必将进一步改善民生福祉。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民生工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殡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其次,必将进一步优化惠民服务。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由2013年的4项增加到15项,包含了遗体接运、守灵(或告别)、冷藏、火化、骨灰盒、生态入葬、祭扫等殡葬祭全流程。选择骨灰撒散、树(花、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还可享受1000-5000元的奖励;对骨灰立式存放、设立小型卧碑等的,部分县(市、区)可享受300-2000元的奖励。
今后,丽水市将进一步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持续推进殡葬改革。一方面是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和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破解“青山白化”治理难题。另一方面倡导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俗。清明节殡仪服务机构内、指定公墓免费提供集中代祭扫、安排小型祭奠仪式、免费提供鲜花换“纸钱”等服务,倡导“节地生态、节俭惠民、文明有礼”殡葬礼俗,树立简约适度、厚养礼葬等新时代文明新风。